2012年4月
农产品价格波动具有客观必然性,虽然可以进行人为干预而影响其波动程度,但波动不可避免要加快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与传播立法,推进农产品市场信息法治化管理.
最近,“北京大葱涨价 10余元仅能买两根”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樱桃上市减产1/3涨价明显,贵得水果店不敢卖”又成热点。大葱、樱桃只是普通农产品,它们的价格涨跌为何引发如此关注?该怎样看待农产品价格波动?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于冷教授。
价格波动是农产品市场运行的天然属性
“综观世界各国农产品市场,价格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波动,可以分为周期性波动、季节性波动和非常规性波动。每种波动都具有客观必然性,虽然可以进行人为干预而影响其波动程度,但波动不可避免。”李国祥说。农产品价格短期波动既有农业自身的特点,也有市场方面的规律。既有供给方面的原因,包括农民的生产决策、天气、灾害、生产周期和季节性等因素;也有需求方面的原因,如人口及其偏好的变化、收入水平的提升等方面。此外,政府的生产补贴,以及流通体系的效率也都会影响最终农产品的价格。
据农业部监测,今年3月出现了一段时间内大葱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形,18日的大葱价格上涨到每公斤4.77元,比春节前上涨63.9%。李国祥分析说,这与前两年葱价偏低影响农民种植积极性和经营者减少储备等经济因素有关,也与今年春节后部分产区遭遇持续低温阴雨寡照有关,虽然不是大葱价格的季节性波动,但属于大葱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和非常规波动的典型反映。随着天气转暖,大葱价格自然会回落。
“个别农产品价格上涨很多时候可以通过市场自发进行调节。如果所有农产品价格都过度上涨,那就有可能是通货膨胀问题。这时不仅是农业这一个行业,其他行业也都会出现类似的涨价现象,仅对农产品价格进行控制是无济于事的。”于冷说。
媒体过度渲染会强化放大农产品价格涨跌预期
农产品价格波动,一方面直接影响着农民收入和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又关乎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社会对农产品价格波动广泛关注毫不奇怪,媒体的适度客观报道,反映了民意,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农产品价格波动,促进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的形成;但如果社会舆论过度渲染,则可能加剧农产品价格波动。
农产品供求及其价格信息监测、发布和传播在促进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的形成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是随着农产品金融化和交易虚拟化的出现,如果农产品市场信息被少数人用来恶意炒作,或者助推人们过度预期,则可能加剧农产品市场波动,严重干扰正常的农产品经营秩序,损害农业稳定发展以及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为此,要加快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与传播立法,推进农产品市场信息法治化管理等。政府应制定规定凡是采集、加工、发布与传播农产品市场信息的主体,都必须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并且必须按照科学的程序开展工作;发布农产品市场信息时必须提供信息采集样本的情况等。